各学院、全体在校本科学生:

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下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。本次重修选课在新教务系统(http://jw.ctbu.edu.cn)进行,重修选课期间如对课程有任何疑问,请及时向各课程开设学院的综合办反馈,由各学院综合办统一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协商、处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重修选课

(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修对象

2020级——2023级学生

(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可重修课程范围

除通识选修课(通识课)、英语提高课、大学体育外已修读过的在下学期开设的课程    

1.    2023-2024-1学期修读的课程请按补考通知参加补考,不能参加本次重修。

2.    课程性质为通识选修课(或通识课)的课程不安排重修,成绩不合格的可在全校性选修课选课期间另选其它课程,学分及结构达到要求即可。

3.    通选课类别为英语提高课的课程不安排重修,成绩不合格的可在全校性选修课选课期间另选其它课程,学分及结构达到要求即可。

4.    大学体育如需要重修,请在下学期第二周到体育学院综合办处理,具体要求咨询体育学院

5.    专业拓展课合格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情况下,可以不重修成绩不合格的课程。

(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修方式(系统中具体操作参照附件《重修操作手册》)

重修方式为三种:①跟班重修、②周末班重修、③报名重修(该方式仅面向毕业生,在第8学期开放)。

方式①选中相应的教学班即为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;

方式②选中相应的教学班(分组名含有“周末重修班”)即为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;

注:方式①②是否选课成功,可以在教务系统【培养管理】—【选课管理】—【选课结果查询】菜单中查看修读类型为【重修】的记录。

 

方式①.跟班重修:跟随低年级正在开课的教学班进行修读。

1.    跟班重修是在保证低年级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开设的重修方式,如因容量有限无法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次重修。

2.    跟班重修课程允许与正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,但跟班重修的多门课程之间不允许上课时间冲突,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进行重修,其他课程均请参加下次重修,若执意选择多门上课时间冲突的跟班重修课程,造成考试冲突等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3.    跟班重修课程仅限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自修,:跟班重修课程与正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;南岸、兰花湖校区学生重修江北校区所开课程。情况的重修课程只能以自修方式进行修读,务必提交自修申请表,如未申请,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4.    跟班重修课程申请自修已调整至教务系统中进行。

l    在本次规定重修选课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,开学第二周到第四周在系统中进行自修申请,申请后务必联系任课老师进行审核。

l    具体操作:教务系统【考试报名】——【我的申请】——【学生重修自修申请】,选择学年学期,查询显示有选课记录的重修课程。

l   学生申请时需要选择自修原因,系统会自行判断原因是否满足。注意,其中跨校区冲突限南岸、兰花湖校区重修江北校区课程选择。

l   根据学籍管理规定(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【2021258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),自修课程结业考核卷面成绩为课程最终成绩,系统录入成绩时所有项目(如平时成绩)按卷面成绩录入。

 

方式②.周末班重修:下学期大量学生修读的公共基础类课程在周末同时开设重修教学班。

1.    周末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,同一时间同卷考试,并统一阅卷。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正修课表上课时间,合理选择平时跟班重修或周末单开班重修。

2.    周末班重修课程为重修选课时分组名含有“周末重修班”的记录。

3.    周末班重修的多门课程之间不允许上课时间冲突,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课程进行重修或换选跟班重修,若执意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周末班重修课程,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4.    周末班重修课程有容量限制,如因容量限制无法选择的,请自行调整方式或以后学期再重修。

5.    周末班不能申请自修,上课地点在南岸校区或兰花湖校区,上课时间为周五、周六、周日。具体重修课程安排信息如下:

开课学院

课程名称

课程编号

学分

上课时间

401

微观经济学

9010127

3

星期六 7-9

410

微积分Ⅱ

9100135

4

星期六56星期日34

410

线性代数

9100142

3

星期六7-9

410

高等数学Ⅱ

9100038

5

星期五10-12;星期日56

410

高等数学Ⅱ

9100037

6

星期五10-12;星期日7-9

413

大学物理I

9130096

3.5

星期六34星期日34

413

大学计算机基础理论

9130092

1.5

星期五78

413

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

9130094

1

星期五56

415

大学英语A

9150016

4

星期六12;星期日56

415

大学英语B

9150018

4

星期六12;星期日56

415

大学英语C

9150020

4

星期六12;星期日56

方式③报名重修本方式仅面向2020级毕业生

1.    符合要求的课程范围

 低年级不再开设的课程、课程代码变更的课程。

 2020级第7学期正常教学计划开设的不合格课程。2020级学生在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针对不合格的课程进行报名,不合格课程可同时报名补考和重修,若补考成绩合格,重修报名记录将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清除。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如进行了报名,请各位同学在重修报名选课期间自行取消。

2.    课程安排查询

 下学期补考成绩公布后,已报名课程由课程开设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开课,开课的课程将统一生成重修选课记录,学生可以在教务系统【培养管理】【选课管理】【选课结果查询】菜单中查看修读类型为【重修】的记录。

 行课周:第7周或第8周开始,具体上课安排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。

 考试安排:第11周安排考试,具体考试安排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。

 成绩录入时间:12周周五(517日)前完成成绩录入

 

(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

1.         学生如在下学期发生复学、降级、转专业等学籍异动,请在递交申请后到所属学院综合办核对并调整相应的选课记录,当前学期正修课程在学生学院综合办调整,补修以前学期课程或重修课程在各开课学院综合办调整,大学体育在体育学院综合办调整,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课程在商智楼1408调整,通识课在通识课选课期间自行选课,未及时删除不需要修读的课程造成学分学费收取,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各学院综合办在给学籍异动学生调整课程时,如涉及到已修读课程需要再次修读,必须以重修方式进行,请学生主动说明是重修课程。

 重修时间安排

(一)重修选课、报名时间:

202414930—2024332359

其中,开学第一周(2024226日——31日)可以到各开课学院综合办处理重修过程中的课程问题。

(二)上课安排

跟班重修、周末班重修课程上课时间、地点请在请在培养管理—选课管理—选课结果查询菜单中查看、确认。

报名重修课程系统中不显示上课时间、地点,具体上课安排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。

 

(三)缴费

重修收费标准:60/学分

重修收费方式:每学年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,与正修课程学分学费同时缴纳,缴纳费用为上一学年正修和重修课程费用。毕业生在毕业前与学分学费进行统一结算。

费用结算以重修选课记录为依据,重修选课结束后课程一律不能退选,请各位同学在重修选课期间做好课程的选择。

 考勤及考试要求

1.         周末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,同一时间同卷考试,并统一阅卷

2.         周末班重修课程,凡三次及以上任何原因未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,由任课教师于第12周星期一报学院,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取消其重修课程的考试资格,若任课教师疏于课堂管理,学校将按抽测到课人数计算教学工作量

3.         周末班重修课程不能申请自修。且同一上课时间只能选择一门课程,因选择多门课程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所有重修考试不予办理缓考手续,不按时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,若与正课考试安排冲突,可申请正课课程缓考。若重修课程过多,无可避免的造成重修课程考试之间的时间冲突,只能选择其中一门课程参加考试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所有重修课程不合格不能够进行补考,只能够参加下次重修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由于周末班重修、辅修涉及学生较多,国家法定节假日、运动会等不再安排补课,但重大活动如四六级考试、研究生入学考试占用了上课教室,教务处尽可能将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到其他教学楼,以保障重修单开班、辅修班的基本学时。学校按实际授课学时核发重修、辅修课时费。

 注意事项

1.    重修选课在新教务系统中完成,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《重修操作手册》。

2.    请按要求时间进行重修选课,若出现漏选、错选,均请参加下次重修,一律无法补报和添加。

3.    自学分制实行以来,学校已不再组织毕业大补考,有不合格课程的同学请尽早参加正常补考和重修。

4.    按照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学生每学期取得的平均学分未达到15学分,应给予学业警示,学业警示达到3次情况下将予以退学处理,因此,学生务必尽早重修不合格课程以获得学分。

5.    报名、选课之后请进行已选课页面、选课情况查询页面的截图,以便出现疑问时作为咨询凭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2413

 

上一条:【学生适用】开学通知10--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2学期在校生重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

下一条:【学生适用】开学通知08--关于2023-2024学年第2学期学生选课安排的补充通知

关闭